首页>>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
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10-14 浏览次数:0
各有关学院:
根据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我校将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各项工作,各学院要按照时间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,统筹做好线上教学(含直播教学)、线下授课(会计学专业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)和自学辅导等工作,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线上学习安排
10月17日起,2024级、2025级学生可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(http:)“信息化通道”登录“综合服务平台”(http://hebtuxjxjy.jxjy.chaoxing.com)进行本学期课程的线上学习。
二、教学进程计划
(一)专业课安排
各专业务必按照教学进程计划安排课程。各学院辅导教师要及时做好辅导答疑工作,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和服务。
专业课按学期规定开设,不得擅自调整,如确需调整,学院要写出课程调整情况说明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。各专业要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安排并填报《河北师范大学 年 学期高等教育教学安排表》(主干课程用*号标出)、《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任课及辅导教师一览表》(以上样表另发,报表分年级填写),务于10月8日前分别报继续教育学院(钉钉报送)和综合服务平台。平台技术问题可直接联系超星技术服务人员。
(二)公共课安排
2024级开设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,《形式与政策》,2025级开设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》、《信息技术基础》。以上课程各专业要统筹安排学生自学活动,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线上辅导、答疑、考试等工作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关于学士学位授予问题
2025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另行通知。各相关学院可提前摸底,提前谋划,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。
四、2024级毕业论文事宜
各学院要做好2024级毕业生毕业论文的选题、开题和写作指导工作。
1.准备时间:请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向平台提供指导教师账号、姓名,如已为指导教师提前分配好学生,还需提供对应指导学生的学号、姓名。
2.指导时间:2025年11月1日—2025年3月31日。论文工作全过程必须在超星综合服务平台完成。最终论文检测结果以校测为准。
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于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,各学院根据要求作出具体时间安排。
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10月14日


